PDT联盟章程实施细则

(2023年12月修订版)

为规范PDT联盟(以下简称"联盟")的运作和管理,确保联盟章程的有效执行,根据《PDT联盟章程》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第一章 会员管理

第一条 会员入会

  1. 申请入会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:
    • 《PDT联盟入会申请表》;
    •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    • 单位简介和在宽带集群产业中的业务说明;
    • 理事会员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或行业影响力说明。
  2. 入会申请受理程序:
    • 秘书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;
    • 对普通会员的入会申请,由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长批准;
    • 理事会员的入会申请需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;
    • 秘书处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单位。

第二条 会籍管理

  1. 联盟秘书处负责建立会员档案,包括基本信息、缴费记录、参与活动等内容;
  2. 会员单位信息发生变更时,应及时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;
  3. 会员资格年度审核:
    • 秘书处每年12月组织会员资格年度审核;
    • 会员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;
    • 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,将暂停会员权利;
    • 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或不参与联盟活动的,经理事会审议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
第三条 会员权益保障

  1. 联盟定期向会员提供行业信息、技术资料和政策动态;
  2. 秘书处建立会员服务体系,指定专人负责会员服务;
  3. 定期组织会员需求调研,了解会员期望和建议;
  4. 为会员提供人才培训、技术交流、成果展示等服务;
  5. 会员权益受损时,联盟应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
第二章 组织运作

第四条 会员大会

  1.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;
  2. 会员大会召开前30天,秘书处应发出书面通知,说明会议时间、地点和议题;
  3. 会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会员一票制,出席会议的会员代表应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;
  4. 会员大会表决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为有效,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;
  5. 涉及修改章程或联盟终止的重大事项,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
第五条 理事会

  1. 理事会组成与任期:
    • 理事会由15-25名理事组成,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5-7名;
    • 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,可连选连任;
    • 理事长、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
  2. 理事会会议:
    •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,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;
    •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主持,理事长不能出席时,可委托副理事长主持;
    •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,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理事半数以上通过;
    • 理事会表决可采用现场表决、通讯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。

第六条 秘书处

  1. 秘书处设置:
    •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,副秘书长2-3名;
    • 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,对理事会负责;
    • 秘书处下设综合部、技术部、会员服务部等职能部门。
  2. 秘书处工作制度:
    •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,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;
    • 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,重要决策须报理事长或理事会批准;
    • 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,妥善保管联盟各类文件资料。

第三章 财务管理

第七条 会费标准与缴纳

  1. 会费标准:
    • 理事会员:年会费人民币XX万元;
    • 普通会员:年会费人民币XX万元。
  2. 会费缴纳:
    • 会费按年度缴纳,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当年会费缴纳;
    • 新入会会员应在批准入会后30日内缴纳当年会费;
    • 会员退会不退还已缴纳的会费。

第八条 经费使用

  1. 经费使用原则:
    • 统一管理,专款专用;
    • 量入为出,收支平衡;
    • 公开透明,接受监督。
  2. 经费支出审批程序:
    • 5万元以下支出,由秘书长审批;
    • 5-20万元支出,由理事长审批;
    • 20万元以上重大支出,须经理事会审议批准。

第九条 财务报告与监督

  1. 秘书处每季度向理事长报告财务收支情况;
  2. 每年向理事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;
  3. 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;
  4. 接受会员监督,及时回应会员对财务状况的询问。

第四章 工作组管理

第十条 工作组的设立与撤销

  1. 工作组设立程序:
    • 由会员提议或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;
    • 秘书处组织论证,形成工作组设立方案;
    • 报理事会审议批准。
  2. 工作组撤销条件:
    • 工作组完成预定目标任务;
    • 工作组连续一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;
    • 工作组违反联盟有关规定,造成不良影响。

第十一条 工作组运行管理

  1. 工作组组成:
    • 工作组组长由理事会聘任,副组长1-2名;
    • 工作组成员由会员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组成;
    • 工作组可根据需要邀请业内专家参与。
  2. 工作组运行机制:
    •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;
    •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一次;
    • 形成工作报告,定期向秘书处汇报工作进展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二条 细则解释与修订

  1.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;
  2. 本细则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;
  3. 本细则的修订由理事会提出,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