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DT联盟会费管理办法
(2023年12月修订版)
为规范PDT联盟(以下简称"联盟")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,保障联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PDT联盟章程》相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
会费是联盟正常运作的主要经费来源,会费收取和使用遵循"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"的原则,旨在保障联盟工作正常开展,提升联盟服务水平,促进产业发展。
第二条 管理责任
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,监督会费使用情况。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,并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。
第二章 会费标准
第三条 会费分类与标准
根据联盟会员类别不同,会费标准如下:
| 会员类别 | 年费标准(人民币) |
|---|---|
| 理事会员 | XX万元/年 |
| 普通会员 | XX万元/年 |
第四条 会费调整
联盟可根据运行需要和实际情况,对会费标准进行调整。会费标准调整需经理事会审议批准,并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执行。会费标准调整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全体会员。
第三章 会费缴纳
第五条 会费缴纳期限
- 新入会会员:应在批准入会后30日内缴纳当年会费;当年入会时间超过6月的,可缴纳当年会费的50%。
- 老会员:应于每年3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。
第六条 会费缴纳方式
会员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会费,不接受现金方式缴纳。具体缴费账户信息如下:
账户名称:PDT联盟秘书处
开户银行:XX银行XX支行
银行账号:XXXXXXXXXXXXXXXXXXXX
转账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单位名称和"会费"字样。
第七条 会费票据
秘书处在收到会费后15个工作日内,向缴费会员提供合法票据。
第八条 会费减免
对于以下情况,会员可申请会费减免:
- 事业单位、公益组织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非营利性组织,经理事会批准,可减免部分会费;
- 对联盟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会员,经理事会批准,可减免部分会费;
- 遇有不可抗力或特殊困难的会员,可提出减免申请,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。
会费减免申请应提交书面材料,说明减免理由和相关证明,由秘书处初审后提交理事会审议。
第四章 会费使用
第九条 会费使用范围
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
- 联盟日常运营管理费用;
- 组织会议、培训、展览等活动费用;
- 标准研制、技术研发等项目支出;
- 信息收集、宣传推广等费用;
- 国际交流与合作费用;
- 理事会批准的其他合理支出。
第十条 会费使用程序
会费使用需严格遵守以下程序:
- 秘书处根据联盟工作计划,编制年度财务预算,报理事会审批;
- 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、标准和审批程序使用会费;
- 预算外支出或超预算支出,需按照额度由秘书长、理事长或理事会审批。
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
会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:
- 实行专款专用,严格控制行政开支比例;
-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做好会计核算工作;
- 重大支出须经集体决策,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;
-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,接受理事会和会员监督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二条 特别说明
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,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。
第十三条 解释权
本办法的解释权归PDT联盟理事会。
第十四条 实施时间
本办法经PDT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,自2023年12月10日起实施。
温馨提示
1. 请各会员单位按时缴纳会费,维护联盟正常运作;
2. 会费缴纳发票请联系联盟秘书处财务部门,电话:010-XXXXXXXX;
3. 入会申请与会费缴纳相关咨询,请联系会员服务部,电话:010-XXXXXXXX。